4/21/2011

前金國中護狗學生, 英雄?


負面生命教育 國中生合力救狗 師嗆記過
2011/04/18 中國時報  

廿二名高雄市前金國中學生合力救狗,學校非但不鼓勵,反而火速通報捕犬大隊來校,將幼犬帶走,並威脅將參與學生全部記過;動保團體痛批這是「教育殿堂上演最負面的生命教育!」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連署,要求校方撤回學生處分,而且應記大功以資鼓勵。


前 金國中學務主任張秋菊承認,曾脫口說出「妨礙公務要記大過」,她說,學生們將三隻狗養在教室,吠聲吵到老師無法上課,於是請市府動物保護處來捕狗,因學生 抗拒僵持,她才會說出重話,最後學生交出狗但並未記過。張秋菊說,記過要由家長、老師、行政人員開獎懲委員會決定,目前確實沒有記過處分,外界可以查證。
校長康思平則說,救流浪狗是生命教育的一環,應該記功鼓勵學生,除非另有隱情,外界勿將兩者混為一談,周一將深入了解此事。
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指出,高雄市前金國中二年六班有三名學生,上周在校園合力救回三隻流浪小幼犬,由同學輪流帶回家照料及尋找新家。沒想到校方得知後,非但不鼓勵學生救狗愛心,學務主任張秋菊反而火速通報捕犬大隊來校,將幼犬帶走;女學生眼睜睜看狗被捉走,哭紅了雙眼,張秋菊還威脅曾摸過狗的廿二名學生全數要記大過一支,救狗三名學生則記兩支大過。
學生氣不過,將「團結救狗二○六班vs.學校主任和捕犬隊」全紀錄搭配文字照片張貼上網,被轉貼到「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」臉書粉絲專頁投訴,引爆全台網民怒火。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痛批「這是教育殿堂上演最負面的生命教育!」
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表示,已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連署,要求校方撤回救狗學生的大過,校方還應記大功表揚救狗的學生。他強調,救援小組會持續協助聲援學生,務必讓正義得到伸張。


這款教育!高市前金國中學生救狗,學校威脅記大過

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寫於 2011年4月17日 17:09
 高雄市前金國中206班學生李宓、張仁瑋、藍唯甄上週在校園中團結合力救回3隻流浪小幼犬,由同學輪流帶回家照料協助牠們尋找溫暖新家,沒想到校方得知後非 但不鼓勵學生救狗的愛心,學校學務主任張秋菊不但火速通報捕犬大隊來校將幼犬捉走,更威脅全班有摸狗的22位學生全數記1支大過、救狗的三位學生則要記2 支大過。女學生不得已哭紅雙眼、眼睜睜看著救回的幼犬被捕狗大隊捉走,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痛批「教育殿堂上演最負面的生命教育!」

學生氣不過,將「團結救狗的206班 vs. 學校主任和捕犬隊」全紀錄搭配文字照片張貼上網,被轉貼到「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」和無名網誌,引爆全台網民怒火,痛罵學校「開教育倒車」、「最負面的生命教育」。

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今天晚間起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連署,要求校長、學校撤回救狗學生大過,並希望校方應為這三位救狗學生改記大功以資鼓勵。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也表示會持續聲援學生,務必讓正義得到伸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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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了這關於這次事件的相關新聞, 我深深感到現今媒體的可怕.
我不認同學校作法:將流浪小狗交給捕狗大隊, 但我更難以接受媒體在還沒查證清楚前, 就將學生給英雄化. 學生投訴給動保團體, 請問台灣緊急救援小組有仔細查證後再寫文章嗎? 還是只是就學生的片面之詞下段論? 在這件事情後, 使得我對ARTT的好印象有點崩落. 
網友的推崇和聲援, 我也覺得很可怕.很多網友被媒體矇蔽, 也沒有喜要查證, 就一味的支持, 說出了對學校譏笑、諷刺的言論, 甚至還對那些持相反意見的愛狗人士抱以不屑的態度. 現在的社會是怎麼了? 愛狗可以當成為所欲為的擋鍵盤? 
就事論事, 學生從校外抱狗來教室飼養, 就有幾個問題了, 教室是公共空間, 是所有同學都同意, 還是你們自己所屬的大團體而已? 老師上課, 狗狗不會影響到學生, 不會影響到老師上課嗎? 就老師起先允許,並幫忙照顧小狗這件事, 我相信若不是事態嚴重, 老師也不願意讓小狗被安樂死. 根本上的教室養狗就有問題了, 媒體卻省略其重要性, 唯恐天下不亂, 利用聳動的標題鼓舞人心, 這不是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, 這可以危害到整個學校及老師的信譽欸!!! 個人做錯事情個人擔, 給整個大團體冠上莫須有的罪名是可恥的. 老師為自己平反就被說成是藉口或放屁, 不平反又說做錯不敢說話. 請問叫人何所適從? 不過雖然基於受教權, 校方對此的處理: 請補狗大隊來捉狗仍是有待加強... 我會希望採取校方照顧,認為校狗或是代為尋找主人, 而不是認為小狗消失了就好, 這對於教育以及未來師生間的關係ㄧ點幫助都沒有.
此件事情已儼然成為羅生門, 只希望能夠有人能跳出來還原真相.

不過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流浪狗, 若沒有流浪動物, 也不會有這麼多爭端, 也不會有捕狗大隊的存在.希望在這次事件後,政府除了對教育的加強外,也要正視流浪動物的權益, 捕捉, 殺掉, 絕對不是好的, 更不是對的方法.


老師寄信敘述此事及後續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%E5%82%85%E5%B0%8F%E6%96%B0/%E5%89%8D%E9%87%91%E5%9C%8B%E4%B8%AD-%E6%95%91%E7%8B%97%E4%BA%8B%E4%BB%B6%E5%85%A7%E5%B9%95-%E5%9C%8B%E4%B8%AD%E7%94%9F%E7%9C%9F%E6%98%AF%E4%B8%8D%E5%8F%AF%E5%8F%96-%E8%80%81%E5%B8%AB%E7%9C%9F%E7%84%A1%E5%A5%88/216371215040238

網友要求學生踹共  連署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event.php?eid=215468705145356


總之我覺得這整件事, 
是立場加上判斷錯誤所導致的後果. 
現在小狗找到主人就好了.
剩下的人該承擔的責任就是他們的事了.

我也只是看不慣有人以 " 愛護動物 " 之名, 行"自我滿足"之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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